第四十七章 烽火渐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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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刺,是骑兵的一项重要技能,突刺的杀伤方式是直线攻击,靠深度杀伤,往往能一击必杀。
  
  当成建制的骑兵发起冲锋时,万马奔腾,威势是不可阻挡的,恐怕只有少数尖锐部队能挡住骑兵的冲锋,而不至于阵型大乱,古代打战可不比后世枪炮,古代打的是什么?打的就是阵型,阵型决定了一场战斗的胜负,而其中记忆最深的恐怕就是诸葛亮的八卦阵和薛仁贵的龙门阵了。
  
  “杀!”
  
  五百人分为二队,一队为蓝,一队为红,将长槊换为木棍,棍的一头裹上白布沾着白灰,凡是被击中的人身上都会留下一个白印子,这白印子可不是那么好沾上的,一旦被沾上了,一个印子负重跑五千米,二个印子,对不起,你今晚的肉被没了,超过三个,那就更伤神了,你去洗袜子吧,这样不行,总有一样你是行滴。
  
  “杀…!”眼睛紧紧的盯着对方,这一刻,他们就是敌人,他们不能洗袜子,也不能不吃肉。
  
  赵云三人亦是换上了长棍,他们可不会去掺和,他的对手则是另两位。
  
  猛烈的马蹄声震荡在平原上,宛若地震来临的前奏,两方的前锋很快交接,刚接触就有人落马,如是在疆场上,此人已死,落马者,满脸通红苦瓜俩,随即急忙离开战场,他已经死了,只能祈求他们的袜子不要太多。
  
  撞击和嘶吼的声音不绝于耳,秦炎看在眼里,心中早已是热血沸腾,这就是男儿的武台,这里没有什么心机,有的只是你的武勇,方能活命,建立功勋。
  
  “喝!”演练场上,一人逮着机会,一棍子就是急刺而出,而对手,心慌气短之下,无法防备,只能看着裹着白布的棍子朝自己身上招呼而来。
  
  “碰…。”只是几息间,他的胸膛处,就印上了一个白点,得胜者,气昂昂的打马迈向下一个目标。
  
  至于赵云三人的战场则无人敢与靠近,他们三人,你来一棍,我来一棍,我在补一棍,打的好不热闹。
  
  看着底下山呼的一众人,秦炎下定决心,要跟着学一些,自己以后可是要争霸的人,不能冲锋时,窝在后面等将士们冲吧,那样多憋屈啊,简直就不能说是领袖,反倒成了后袖,秦炎砸吧砸吧嘴想道。
  
  差不多一小时左右,演练场上已是分出了胜负,红队斩获头筹,到的最后还剩二十几人,身上没有白点,至于三人的战场嘛,没有胜负之言,毕竟没到生死关头,谁都没有用尽全力。
  
  秦炎一勒马缰,马儿人立而起,这匹马,名为追风,可是大壮花大价钱所得,当时看着如此神俊的马儿,秦炎爱死了,当即起了个拉风的名字—追风。
  
  “肃立!”
  
  跃马骑纵而下,大声呼道:“大家的训练成果是显著可喜的,但是要上战场却略有些不足,大家要多加练习,懂得配合队友,战场不是你一个人逞强的地方,而是团队的主场……。”
  
  秦炎搅拌着后世的一些理论朗声读着,队伍已经基本成型,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培养他们团战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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